近日,湖南省教育厅日前印发《湖南省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(2015-2018年)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计划到2018年,省级示范(骨干)校实现由管理向治理转变,基本建立现代治理结构;省卓越职业院校和国家示范(骨干)职业院校全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,初步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。
《方案》明确了湖南省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的重点任务。一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,全面开展诚信招生承诺、学籍信息核查、教学标准落地、实习管理规范、平安校园创建和财务管理规范等专项治理活动。着重抓好招生行为规范、实习管理规范、学籍信息核查,持续改进、提高学校管理水平。
二是实施管理制度标准建设行动,加快学校章程建设,完善管理制度标准,强化制度标准落实,建立并不断完善现代学校制度。
同时,《方案》提出实施管理队伍能力建设行动,开展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行动,实施文化育人管理创新行动,开展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行动。构建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全面推行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。重点抓好专业技能、毕业设计抽查和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落实,坚持抓好校务公开,不断扩大办学信息公开面,接受社会及公众监督。
根据《方案》要求,高职院校应在一年内、中职学校应在3年内完成章程制定工作。要求发挥教师、学生在学校治理中的作用,注重行业、企业和社区等相关方参与学校管理,形成自主管理、民主监督、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治理结构。
《方案》要求建立中职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,省卓越中职学校、国家中职示范(重点)学校自2016年起、其他中职学校自2017年起,每年发布质量年度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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